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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办公室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促进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以青年创业带动全社会高质量就业,激励广大青年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我校将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赛题分类

本届大赛分为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两个专项赛。

(一)科技创新专项赛

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制造、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二)数字经济专项赛

重点关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三、大赛规则

(一)组别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创办年限划分以2025年5月31日为基准。

1.创新组指2025年5月31日(含)前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3年6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20年6月1日(含)至2023年5月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二)参赛人员

1.京津冀地区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人员,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团队参赛项目,总人数不多于5人。

(三)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四)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设计主要负责人。

(五)奖项设置

各专项赛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全国组织委员会颁发的证书,以及各主办单位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赛程安排

参赛项目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创青春”网站(cqc.yeeol.com)注册报名,网络直接报名的项目,将参与海选。河北赛区和天津赛区获得金奖的参赛项目经由省级组委会评议后进入国赛。

其他信息详见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河北)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第十二届“创青春”大赛(河北赛区)暨2025年“创青春雄安青智汇”创业营交流活动的通知;附件2:关于开展“中银杯”第十二届天津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天行

联系电话:15612697240

竞赛办邮箱:hbuxskj@126.com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河北)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第十二届“创青春”大赛(河北赛区)暨2025年“创青春・雄安青智汇”创业营交流活动的通知.docx

附件2:关于开展“中银杯”第十二届天津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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