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章  | 团旗  | 团徽  | 团歌  | 旧版链接
思想引领与组织建设
思想引领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思想引领与组织建设 - 思想引领

关于严格管理团的专职干部的几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0-01-15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共青团中央

  2009年10月,党中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团中央书记处要求全团各级专职干部要严格遵照执行,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议事制度,在涉及人事等重大问题上不得泄露有关酝酿、讨论情况。

  二、健全学习制度。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个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个半天,团的专职干部围绕《团的领导干部学习大纲》每个月自学时间不得少于30个小时,并报告具体学习内容。

  三、从简安排接待工作。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下基层调研或工作时,下级团组织不得安排班子成员到机场、车站、高速路口接送,不悬挂和张贴横幅、标语,不搞层层陪同,团内只安排工作餐。

  四、春节等重要节日,各级团组织不得到团的领导机关拜年、走访,集中精力抓好工作。

  五、团的专职干部不得在工作日的中午饮酒。

  以上五条,团的各级专职干部必须严格执行。2010年2月1日后,如有违反,第一次将在团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将给予纪律处分。


河北大新青年
联系我们
  • 电话:(86) 312 5079462
  • 邮箱:hbuxtw@126.com
  •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河北大学多功能馆东门二楼
  • 邮编:071002
版权所有: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冀ICP备05007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