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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8-09-29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本站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河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要求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于3—4月份开展,对团员2017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 二、评议范围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评议流程和内容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以《细则》和团章为依据,结合团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着重在学习提高、争创佳绩和发挥团员作用三个方面进行评议。 四、评议等次。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具体要求参照《细则》执行。评议内容和等次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在《河北大学共青团员教育评议情况表》(见附件1)中,作为五四表彰和推优入党的相关依据。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各学院团委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整改的团员,根据《细则》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团支部严格按照《细则》(附件2)开展好此项工作,于2018年4月5日前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学院团委将各支部共青团员教育评议情况表汇总在一个文件夹中,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联 系 人:吴限泽 联系电话:0312-5977031 电子邮箱:hbdxtw@126.com
附件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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