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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新时代保定好青年”选树活动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4-10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本站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对我市青年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引领凝聚全市青年锐意进取,勇于担当,为全力构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好青春友好城市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保定市委、保定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2023年“新时代保定好青年”选树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在先进典型激励下,彰显建功新时代的蓬勃朝气和昂扬的青春士气。 二、选树原则 (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事迹突出的原则; (三)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 (四)兼顾地区、系统和行业分布大体平衡的原则。 三、典型设置类别及选树条件 新时代保定好青年设6个类别的好青年典型,具体类别及选树条件如下: (一)基本选树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理想信念坚定;年龄在14周岁(含)至40周岁(含)之间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含);具有典型代表事迹,在群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各类别具体选树条件 1.乡村振兴好青年:重点面向基层乡村振兴一线人员、全市各级乡村振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人员。坚守在乡村振兴一线,工作能力强,特别是在推进规划同步、产业同兴、人才同享、风光同美、文化同脉、改革同频等方面出色完成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社会肯定,事迹感人。 2.城市建设好青年: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坚决打好城市更新、城市转型主动仗,让保定人民享受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舒适生活、极致服务和品质体验工作要求,以打造“医车电数游”等为代表的“7+18+N”现代产业体系为统领,重点面向在全市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古城保护、文明城市创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表现突出,为推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事迹要具有代表性,具有社会影响力,注重基层一线青年。 3.创新创业好青年:重点面向我市范围内勇于自主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创业,用好用足创新政策、资源、人才优势,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做出贡献,对打造创新创业之城,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青年创新创业者,为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在招商引资中引入创新项目的青年也可参评。创新创业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新创业事迹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认可,在当地具有公认度和影响力。 4.文明道德好青年: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助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能够讲好保定故事,传播保定好声音,重点面向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弘扬“崇信重义、尚和争先、开放包容、创新实干”保定精神的优秀青年。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事迹感人,对我市社会文明发挥了重大引领作用,在推进我市社会文明道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5.模范先锋好青年: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在全面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体育强市建设等领域中表现突出,为我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工作者。教育工作者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准绳,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崇高的境界,为人师表,表现突出;深受学生欢迎爱戴;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奋勇争先,不怕困难,担当作为,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年力量,展现青春风采。体育工作者围绕“奥运冠军之城”建设,高质量发展保定体育事业,在竞技体育提级行动、群众体育提标行动、体育文化提档行动中贡献突出。 6.志愿公益好青年:重点面向在生态环保、“寸草心爱老敬老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应急救援、服务春运“暖冬行动”、服务大型赛会、服务党政重点工作等志愿服务领域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和长期关注社会公益、热衷社会公益,为我市社会公益宣传推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特别是在城市创建中,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要在“志愿中国”信息系统(“志愿汇”APP)注册,且在系统内已累积较高志愿服务时长。 四、选树条件 每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每类推荐不超过1人。我校将评选后推荐至保定团市委。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社会做好选树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选树典型,所选树人选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真正把各行业、各部门的“好青年”选树出来。 (二)各学院要对所选树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认真核实(必要时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整理出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和300字的事迹简介。事迹材料、事迹简介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推荐表一起上报(需报材料如下:推荐表纸质版3份、事迹材料和300字事迹简介纸质版1份;所有报送材料电子版1份;电子版1寸红底免冠照1份)。请各学院4月12日上午10:00前上报材料至校团委2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buxtw@126.com。
联系人:唐 雯 联系电话:5079462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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