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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省首届电商行业(青年)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1-01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办公室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河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落地落实,组织动员全省广大电商行业从业青年进一步夯实技能、锤炼队伍、凝聚力量,助力“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举办河北省首届电商行业(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河北省首届电商行业(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由共青团河北省委主办,中国电子商会、共青团沧州市委、肃宁县政府承办。 (一)竞赛时间 2022年9月—12月 (二)竞赛主题 青春汇聚融合共赢 (三) 参赛对象 河北大学在校生 (四)报名方式 1.参赛选手报名:参赛报名端口: https://wj.qq.com/s2 /10823914/b82b/。比赛共设“直播带货主播”“网红产品”和 “好物宣传达人”三个项目。“直播带货主播”比拼以个人单独组队或团队联合形式报名,“网红产品”比拼以企业产品、品牌形式报名,“好物宣传达人”比拼以个人名义报名。报名选手须提供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户籍所在地、参赛账号、直播间所在地、所属MCN机构、MCN机构所在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组委会将通知选手本人。 2.参赛产品报名:可在报名端口https://wj.qq.com/s2/108 23914/b82b/报名参加。参赛产品报名参赛,须提供产品名称、产品简介、产品入市时间、产品入驻平台时间、生产厂家、产地、执行标准、供货价格、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组委会将通知产品供应方。 参赛选手和参赛产品报名,均须签订承诺书,确保所有提交信息真实有效、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参赛期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直播平台规范等。 (五)赛程安排 1.开幕启动(11月1日 — 12月23日) (1)“直播带货主播”比拼 参赛人员报名后,在活动时间内进行一场不低于2小时的直播带货,活动方提供产品供参赛人员进行选品带货,如已有产品,参赛人员可自由选择参赛产品,选择数据最好的一场,将直播销售数据发送给活动官方,活动结束后,官方统计排名进行最终筛选排出名次。 赛事规则: 初赛(2022年11月1日 — 11月12日) 选手在组委会确定的时间内开展带货比拼,参赛人员进行一场不低于2小时的直播带货,选择其中数据最高的一场数据,提交至组委会进行评判,组委会将以参赛选手的带货销售额、订单量、场观人数三个维度作为评判标准,其中带货销售额占比40%、订单量占比40%、场观人数占比20%,综合评定。根据比赛成绩高低选定300名进入复赛(初赛成绩带入决赛)。 复赛(2022年12月3日 — 12月15日) 进入复赛的选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赛比拼,复赛则统计在比赛期间内所有销售数据,直播次数不得低于5次,进行综合评判,评判标准同初赛一致,前100名进入决赛。 决赛(2022年12月20日 — 12月23日) 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需在活动官方选品库中选择产品进行直播带货比拼,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带货,决赛期间直播次数不得低于3次,组委会组织评委打分。打分标准:带货销售额35%、订单量35%、场观人数10%、评委打分20%。综合初赛成绩、复赛 成绩及决赛成绩和评委打分,评选出十大带货主播、十大人气主播、十大进步主播。 获奖方式见附件1-《“直播带货主播”比拼获奖方式》。 (2)“网红产品”比拼 ①根据用户筛选产品的数量及销量、售后等数据考核,在规定时间内为主播提供产品,评选出十大销量品牌和十大新锐品牌。 ②获奖方式 参赛产品通过销售额,评选出十大销量品牌。 参赛产品通过线上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十大新锐品牌。 ③网红产品评判标准(见附件2-《“网红产品”比拼评判标准》):产品销售额、产品销售量、好评率、带货人数。 (3)“好物宣传达人”评比 ①发布作品 参赛选手可将参赛作品发至抖音或快手(不统计其他平台数据)的个人账号,并在发布作品时带上“#我为家乡代言”的话题。参赛选手本人依法依规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转发、转载、集赞。 ②赛事规则 初赛(11月1日 — 11月12日) 选手在参赛时间范围内,发布的视频作品,以播放量、点赞、 评论、转发数量为评判标准,其中播放量占比40%、点赞占比30%、评论占比20%、转发占比10%综合打分,前300名选手进入复赛。 复赛(12月3日 — 12月15日) 进入复赛的参赛人员,将根据家乡好物推荐进行短视频创作,作品考核标准同初赛一致,评选出最终100名进入决赛。 决赛(12月20日 — 12月23日) 进入决赛的参赛人员,将根据视频作品,将进行最终比拼。比赛成绩以初赛成绩占比15%、复赛成绩占比20%,决赛成绩占比50%,评委打分占比15%进行综合评比,最终评选出十大人气达人、十大创作达人、十大进步达人。 获奖方式见附件3-《“好物宣传达人”评比获奖方式》。 2.闭幕颁奖(12月25日- 12月26日) (1)关键字: 赢(赢人气、赢利润、赢合作) (2)目 标: 以大赛助推产业经济,打造肃宁县成为全国青年发展县域试点“闪光点” (3)方 式: 结合肃宁电商文化节主题晚会举办,颁发各奖项 二、奖项设置支持 奖项分为“直播带货主播”“网红产品”和“好物宣传达人”3大类8小类,共80个奖项。获奖选手和产品可获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奖杯、证书或奖金。 (一)主播类奖项:十大带货主播、十大人气主播、十大进步主播 (二)产品类奖项:十大销量品牌、十大新锐品牌 (三)达人类奖项:十大人气达人、十大创作达人、十大进步达人 (四)获奖原则 1.获奖标准中的“销售金额”“销售单数”“累计观看人数”等数据均为比赛期间数据。 2.按照一个选手只获一个奖项和综合奖高于单项奖的原则,获得较高奖项的不再获得较低奖项。如有空缺,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3.对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范、活动规则的,取消获奖资格。 (五)大赛支持 创业资金支持:有机会获得大赛合作投资机构创业资金扶持。 政策支持: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合作单位将结合职能或自身优势,为参赛者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人才对接会: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企业、机构、电商平台等来到颁奖现场,实地与学员们面对面自由洽谈,企业可对现场优秀学员发出合作邀约,学员自行决定是否建立合作关系。 三、活动要求 1.比赛期间不得通过违规手段购买视频点赞量、转发量、直播最多观看人次数等数据,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比赛不得收取参赛青年费用。 2. 主办方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主办方可以重复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展览,主办方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另付酬劳。 3.参赛作品画面清晰稳定,无明显噪音,可配背景音乐,解说声音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声音与画面同步;参赛者须保证版权,若涉及抄袭等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大赛的各个环节中,充分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大赛在促进青年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大赛营造良好氛围。 5.各学院团委以举办电商技能竞赛为抓手,健全青年职业技能竞 赛机制,促进建立完整的竞赛体系。注重“办赛”向“服务”的理念转变,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全面提高青年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树立青年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引领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营造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联系人:董天行 咨询QQ:2019428133 联系电话:0312-597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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