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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信息的通知 (校团委部分)发布时间:2021-10-25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本站
各学院团委: 按照《河北大学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各院系采集相关数据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通知所统计的数据时间范围均指2020-2021学年,即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的9月1日至2021年的8月31日,学生范围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具体数据信息表格见附件(表格6-6-2、6-6-3、6-6-4、6-6-7)。 二、填报时表格格式请勿修改,行数可以自行增加,具体填报要求请参考各表格“注意事项”。 三、请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表格命名格式为“学院+表号”,例如“经济学院+6-6-2”;所有材料须压缩,命名格式为“学院+202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如“经济学院+202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 四、表6-6-3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奖项数。学科竞赛范围见《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级目录(校团字【2019】4号)》。 五、请于10月29日12:00前将上述表格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dxtw@126.com。 校 团 委 2021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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