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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 评优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11-21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本站
2023年暑期,我校围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主题组织开展了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决定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项目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二、评选标准 1.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紧扣社会实践主题,按照部署开展活动,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材料详实,内容丰富,圆满完成实践任务;调研报告、实践总结等材料能充分体现实践收获及成果;实践活动取得重大社会反响,对实践地区形成深远、长久、积极影响;信息报道及时准确,社会反响好;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 2.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学生) 全程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注重团结协作、积极主动、甘于奉献,为完成实践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受到团队师生及当地群众好评;通过参加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了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了建设国家、服务人民的本领。 3.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社会实践总体安排,全程精心组织社会实践成员开展实践活动,生活上关心学生、实践中指导学生;所带团队实践成果内容详实,宣传报道到位,社会反响好;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 三、工作安排 1.参评对象为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准予结项的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结项公示见弘毅网站-公示板《关于2023年河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结果的公示》),以及积极参加自主返乡社会实践并取得优秀成果的学生。 2.各学院依据本学院参加组队社会实践和自主返乡社会实践学生的具体表现,经过充分酝酿后进行评选。优秀团队与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3,优秀指导教师每学院至多推荐1人。 3.11月30日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评优材料。其中,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校团委302办公室(多功能馆东侧三楼);附件1电子版以“姓名+填写的表格名称+学院班级”命名,连同附件2打包后以“XX学院2023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提交材料: (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学院上报清单(纸质版、电子版、盖章后的扫描件); (2)河北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学生)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河北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4)河北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唐雯 联系电话:0312-5079462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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