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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团委关于集中开展团属微博“僵尸帐号”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本站

各学院团委:

微博是影响网络舆论的重要新媒体平台,共青团在微博上拥有数量庞大的矩阵帐号,运营好团属微博对共青团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团省委的有关要求,决定集中开展团属微博“僵尸帐号”清理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校团委,二级学院团委和各学生组织运营的微博,微博昵称或认证信息中含有“共青团”“团委”“团支部”等字样或其他容易使人以为是团组织运营或代表团组织发声的微博帐号。

二、总体要求

应当按照《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运营好开设的所有微博帐号,对于运营不规范或水平不高的帐号及时予以纠正和加强,对于确实无力运营或存在特殊情况的,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同意后可以注销。各微博账号应当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运营管理。

团属微博不得出现超过3个月不更新内容或脱离团组织控制的“僵尸帐号”,因人员流转或其他情况丢失帐号密码等登录信息的,应当及时找回并尽快恢复运营。

团属微博帐号一律应当进行认证,非经认证不得使用含有“共青团”“团委”“团支部”或其他容易引发混淆的微博昵称,不得代表共青团组织发声。

三、操作规程

(一)已认证帐号

1.运营正常的,在《共青团微博帐号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 正常帐号”栏目内登记相关信息。

2.希望修改昵称或认证信息的(例如:原昵称为“青春A院”希望修改成“A院青年”,原认证信息为“共青团A院宣传部”希望修改成“共青团A院委员会”),在《登记表》“2. 修改帐号”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

3.帐号登录信息遗失的,在《登记表》“3. 找回帐号”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对登录信息做重置处理,如在此基础上还有修改昵称或认证信息需求的,请在当前栏目“备注”中注明“修改帐号”并在《登记表》“2. 修改帐号”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

4.希望注销帐号的,在《登记表》“5. 注销帐号”栏目内登记相应信息,填写《微博注销申请函》。经校团委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报团省委相应部室进行初核。团省委复核后同意注销的,将继续报团中央宣传部终审。

(二)未认证帐号

1.需要继续运营的,应对微博进行认证,请在《登记表》“4. 加认证帐号”栏目内登记相应信息,填写《微博认证申请函》,经校团委汇总统一报送团省委。有修改昵称或找回登录信息需求的,请在当前栏目中“备注”中注明“修改帐号”或“找回帐号”,并在《登记表》“2. 修改帐号”或“3. 找回帐号”栏目内登记相应需求。

2.需要注销帐号的,在《登记表》“5. 注销帐号”栏目内登记相应信息,填写《微博注销申请函》,经校团委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报团省委相应部室。团省委复核同意注销的,继续报团中央宣传部终审。

本轮清理后,未认证为团组织,但仍然使用含有“共青团”“团委”“团支部”或其他容易引发混淆的微博昵称的,将通过微博后台强制修改昵称。新增团属微博,非经认证亦不得使用含上述字样昵称。

请各学院团委于4月10日(周三)前将《登记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交校团委汇总,纸质版一并上交至多功能馆205。

联 系 人:赵辰玮

联系电话:5077367

电子邮箱:hbuxtw@126.com

 

附件一共青团微博帐号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二官方微博认证申请信息表.docx


附件三注销申请函.docx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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