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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大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1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本站

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附属医院团委

2019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记青春使命,奋发务实进取,全面加强共青团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各级团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工作主线,助牢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团的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大学各级团组织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将疫情危机转化为共青团员的教育契机,确保组织凝聚不掉线、思想引领不断线,实践育人不离线,打出一套疫情防控和思政工作组合拳,引领学生用行动助力疫情防控,用智慧反思生命自然、用实践体会中国力量、在打赢疫情阻击战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多难兴邦中培养新时代青年的使命担当、家国情怀和宏大视野。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2019年度团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时间

20204月

二、评选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学活动积极分子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此外,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中择优评选团建工作“样板团支部”,评选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三、评选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宣传,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一

五、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1.单位分配的推荐参评名额,主要是根据该学院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同时适当照顾到面的原则进行

2.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做名额分配,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参加评选。  

3.全校各级专职团干部可参评“优秀团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全校各级兼职团干部可参评“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全校团员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全校学生可参评“团学活动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每人仅可参评一项荣誉称号(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可与以上奖项重复申报),28周岁以下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评以上荣誉称号

4.各单位可在推荐的“红旗团支部”中推荐不超过1个团支部参与团建工作“样板团支部”评选。

5.分配名额详见附件二

六、评选程序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并报请所在单位党组织核定其中,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个人,必须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等次

2.参评集体和个人,要填写申报电子版。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委和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同时要准备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产生后,将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各奖项获得者,并通过弘毅网站、“河北大学青年”校园微信平台等校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七、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单位要坚持择优推荐评选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视野,确保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是本单位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

3.认真组织,保证进度。单位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数量,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内容应准确详实若发现材料内容填写不认真、不属实或雷同情况等,取消其评选资格。

4.单位的评优工作须在4月17日前完成,并将本单位评审材料和汇总名单发送至组织部邮箱因疫情防控期间,申报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待开学返校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的上报和审批。

5.各类优秀申报表详见附件三。

6.申报汇总名单见附件四。

联系电话:0312—5977031

人:吴限泽

电子邮箱:hbdxtw@126.com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2041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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