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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8 作者: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来源: 本站

各学院团委: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团员的最高荣誉,根据共青团中央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共青团员参与“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的评选,现将推荐人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和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每个学院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不超过1名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作为人选,经校级评审后,择优推荐至上级团组织参与评选。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把关申报条件。各学院团委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确保关键条件不空缺、综合素质最优秀,申报、支撑材料客观、全面、翔实。

2.充分拓宽发掘视野。要特别注重推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扩大优秀青年典型发掘范围,把本学院最优秀的青年人选推荐上来。

3.严格履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于3月20日(本周五)下午18:00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见附件)、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的表现)、所获奖项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限泽

联系电话:0312-5977031

电子邮箱:hbdxtw@126.com

 

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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